关于征集2022年-2023年东城区企业上市挂牌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2年-2023年东城区企业上市挂牌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东城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做大做强,根据《东城区关于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的若干措施(修订版)》(东政办发〔2020〕18号),东城区金融服务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2年-2023年东城区企业上市挂牌资金奖励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3月17日—3月27日

二、申报主体

在东城区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企业主营业务符合东城产业发展方向,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项目原则为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二)在东城区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税务、统计登记注册,主体业务所属地在东城区的拟上市企业和上市挂牌企业。申请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运作规范,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主营业务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属于重点支持或具有特色优势的行业。

四、资金奖励

(一)企业上市奖励

1.境内上市发行奖励

(1)上市受理奖励

奖励标准:申请国内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企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后,企业可申请200万元奖励。

(2)上市发行奖励

奖励标准:企业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企业可另申请400万元奖励。    

2.境外上市奖励

奖励标准:申请境外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并在企业上市后给予拨付。

3.转板奖励

奖励标准:对于从“新三板”转入其他证券市场的企业,参照境内上市的标准(合计600万元),补齐差额。

4.中概股回归奖励

奖励标准:回归主板的区内境外上市企业,参照境内上市的标准,补齐差额(合计600万元)。

(二)新三板奖励

1.奖励标准

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入选创新层后最高给予200 万元奖励。

(三)股份制改造奖励

1.奖励标准:拟上市的智能金融企业或文化企业,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根据企业综合贡献、行业影响力,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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