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第三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第三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深化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加快推进转化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专利转化专项第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对照《实施细则》《加快推进转化通知》和申报指南等要求,从8个项目中自行选择确定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提交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获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企业的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进行划分。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21日,逾期不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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