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高端化、聚集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通州区经信局起草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jxwbjk@163.com

2. 通讯地址:通州区张家湾设计小镇创新中心33号楼三层

3. 电话:010-69545460、17600112599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

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政发〔2024〕8号)、《关于印发〈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经信局〔2023〕12号),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基础条件

在北京市通州区完成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2.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成立以来无重大安全事故;

3.项目具备立项备案审批文件或公司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同级别证明文件;

4.企业用地、建筑等手续合法合规;

5.申报项目应已完工,且已履行验收手续,并出具承诺书。

二、申报方向

(一)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鼓励制造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二)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

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水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鼓励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优化、绿色创新的理念实施绿色化改造。对已实施完工(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三)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

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分布式光伏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从根源上减少碳排放。

对完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

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补助20万元;

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补助50万元;

600KW(含)以上,最高补助100万元。

(四)减碳发展项目

1.鼓励企业实施减碳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碳核查”。鼓励企业试点通过权威机构开展“碳中和企业”认证。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

2.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年度企业碳排放值/当年企业产值)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不超过200元/tCO2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最高补助50万元。

三、申报流程

1.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向区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区经信局进行初审;

2.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3.通过评审的项目将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项目,按要求安排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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