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第三年度专项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批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第三年度专项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持高精尖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现开展首批亦城杰出人才、亦城领军人才第三年度专项奖励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二)首批经备案认定的亦城杰出人才、经评审认定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含海外引进类、科技研发类、科技转化类和高技能类)、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公共服务领军人才可以申请。
(三)申报人应全职在申报主体工作,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且2022年在本单位实际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二、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亦城杰出人才。按照50万、30万、20万的标准,分三个自然年度,给予亦城杰出人才总额100万元奖励资金。
(二)亦城领军人才。按照20万、20万、10万的标准,分三个自然年度,给予亦城领军人才总额50万元奖励资金。
(三)专项资金拨付至人才所在单位,单位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奖励资金拨付至人才本人,不得挪作他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技能类除外,单位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缴税后用于高技能工作室建设)。
三、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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