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名称: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领对象:法人和个人
到现场次数;1
扶持金额;最高20万
受理条件
(一)申报条件
支持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联盟成立后开展相关运营工作,按照开展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支持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或发生的满足申报条件的申报事项;
2.申报单位应对照《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要求,从申报事项中自行选择确定作为申报主体的事项,提交申报表格及附件等相关材料。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本《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支持或奖励资金。已获得过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需精炼简洁,请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事项描述
支持知识产权联盟建设。联盟成立后开展相关运营工作,按照开展工作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个知识产权联盟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 | 【必须】 项申请表-知识产权联盟 |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 填报须知 | |
2 | 【必须】 项申请表-知识产权联盟 |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 填报须知 | |
3 | 【必须】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 填报须知 | |
4 | 【必须】 相关费用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须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 填报须知 | |
5 | 根据所申请支持或奖励资金的事项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 填报须知 |
(一)各申报主体应在申报时间内,对照《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及申请表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电子件和纸质件均需提交;
(二)申报表纸质版需用A4纸打印并在左上侧装订,表头、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需用A4纸打印或扫描,并分别加盖公章;
(三)申请表、证明材料等纸质版均需打印2份(1份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留档,1份报区财政局备案),在表头、指定盖章处、骑缝处加盖公章;
(四)申请表格与《平谷区知识产权促进办法》中支持、奖励的类别一一对应,请选择所需申报的类别后认真填写,切勿修改表格内容。
注意:申报单位需先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符合条件后,再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时,请提前电话预约提交纸质版材料时间。
申报时间
2024-12-06至2025-01-20 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