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 6 号),现开展2023年度融资租赁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新产品,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融资费用(包括租息和手续费)的20%给予企业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二、支持条件

(一)企业为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支持条件的注册在北京市其他区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参照执行;

(二)企业年营业收入(指企业融资业务发生时点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收入)在2亿元(含)以下,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等);

(三)融资租赁标的物是为上述高精尖产业领域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或科技研发服务所需的高端制造装备;

(四)融资租赁业务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的融资费用为依据。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不满一年的,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对企业同一笔融资租赁业务补贴不超过3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进行。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9:00至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18:00,逾期不予受理。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集中申报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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