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科委关于启动征集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市场、科学技术奖五类科技项目的通知

顺义区科委关于启动征集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市场、科学技术奖五类科技项目的通知 

根据《顺义区促进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措施》(顺科发〔2022〕1号),现开展顺义区科技政策相关支持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研发机构

申报主体应为2021年新引进或新获批科技部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或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申报主体为2021年新获批或新引进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科委认定的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申报主体应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且2021年1-11月累计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超过20%。

4.技术市场

申报主体应为技术交易中的技术卖方,且2021年在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成交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含)以上且实现同比增长。

5.科学技术奖

申报主体应在2021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或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并形成一定区域贡献(包括但不限于就业、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对申报新引进研发机构项目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查看是否在顺义区内有实际办公场所和人员。如没有,则不予支持。

三、支持标准

1.研发机构

对新引进或新获批的国家级资质给予1000万元,对新引进或新获批的市级资质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首次认定或新引进且在有效期的市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

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3亿元(含)、5亿元(含),且同比增速超过20%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8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技术市场

技术成交额累计5000万元(含)以上至1亿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1亿元(含)以上至5亿元以下的,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5亿元(含)以上至10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累计10亿元(含)以上,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资金支持,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5.科学技术奖

对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资金奖励,对于获得北京市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

本通知内的所有项目,均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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