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的通知

为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制高点,加快前沿原创技术成果在中关村示范区转化落地,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2〕5号),现组织开展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培育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京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完成自主评价并提交材料的企业(申报时尚未注册企业的,可以团队形式申报,立项前完成企业注册)。

二、申报领域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与物联网、虚拟现实、智能制造与新材料、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大数据与云计算、网络通信与信息安全等10个领域。

三、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5年(2018年1月1日之后),其中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领域企业注册成立不超过7年(2016年1月1日之后)。

2.企业掌握前沿技术,能够促进未来产业发展或对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3.企业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助于解决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

四、支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事前补助+股权投资方式给予支持。第一、二年采取事前补助方式,第一年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第二年依据任务书约定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企业的成长性,按照“创新指标考核为主、经济指标考核为辅”的原则动态调整支持方案。对企业发展良好,考核指标均完成的,第二年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企业发展较好,创新指标考核完成但经济指标考核尚有一定差距的,第二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用于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对于前两年发展良好的企业,第三年可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接续支持,市级相关平台出资额不超过1500万元,占股比例不超过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

五、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与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不能同时享受资金支持,申报时只能选择一个方向进行申报。

2.已入选中关村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企业不能同时申报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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