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征集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为进一步推动朝阳区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朝阳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依据《北京市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朝阳区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有效发挥旅游发展补助资金对区域文旅产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征集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

一、支持类型及标准

高质量文旅发展扶持资金项目将着力在朝阳区内培育和打造一批示范性强、综合效益好、影响力突出的文旅融合重点项目,扶持和发展一批文旅融合品牌节庆活动,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区域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文旅融合类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有利于促进文化事业产业贯通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助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创建的功能型、平台型重点项目;大运河(朝阳段)文化带重点文旅项目;朝阳区精品旅游线路开发项目;突出朝阳区地域及文化特色的时尚旅游项目;开发“双奥朝阳”文化旅游相关项目;其他经认定符合文旅融合发展的项目。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精品线路开发及推广、文创产品设计研发、品牌策划、设计服务以及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3.支持方式

给予不超过审定后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文旅活动类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经市、区相关部门批准的,在朝阳区举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旅游宣传、展示、推介等文旅活动;带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文旅活动。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场地搭建费、宣传策划费及与该活动相关的其他直接费用。

3.支持方式

给予不超过审定后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三)文旅消费类项目

1.支持方向

支持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目标的旅游消费促进项目;朝阳区文化事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朝阳区特色文旅消费街区开展的重点文旅消费活动;社会影响大、综合效益好的朝阳特色文旅IP培育提升项目;业态产品丰富、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具有一定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的智慧文旅项目;自主研发生产具有朝阳区域特点和较好市场预期的文旅商品项目。

2.支持内容

支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涉及服务场所的装修改造工程、设备购置、品牌策划、设计服务以及项目建设期内发生的相关必要内容;文旅产品包括外协设计费、研发设备购置费、参与设计研发技术人员费、设计研发场地房屋租赁费等内容。

3.支持方式

给予不超过审定后总投资的30%资金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

(四)文旅品牌类项目

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创新文旅消费业态,促进区域文旅高质量发展,对朝阳区2021—2022年度获评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国家级文旅品牌的街区、园区运营主体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主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朝阳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依法经营开展旅游业务的企业。

2.同一法人单位(申报主体)本年度原则上每个类型的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3.项目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截止日:2022年10月15日;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2021年10月8日(含)以后开始实施,且在2022年10月7日内完成;

3.本年度分两批次征集项目,申报项目(第一批)实施周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31日,应于2022年6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项目(第二批)实施周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应于2022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需按项目支持分类进行申报,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旅游休闲街区和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区按附件模板一进行申报,其它项目按附件模板二进行申报。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金支持

1.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2.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申报单位在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负有责任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凡弄虚作假套取支持资金的单位除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外,同时取消该企业今后申请资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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