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科技成果惠及民生,落实为民办实事,让科技周发挥长远效益,使科普工作贴近产业、贴近民生、贴近生活,结合《北京市"十二五"科普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五型"科普示范社区工作任务,在2014年创建工作基础上,市科委启动2015年社区科普体验厅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优良,具有较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1.科普体验厅应在不少于5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固定科普活动场所;
  2.科技成果互动展示项目应结合各区县重点工作和区域特点,结合当地产业、行业发展需求,体现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有特色的服务,传播最新科技成果与科学知识,体现趣味性和科学性。
  (二)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制度建设完善
  1.建设工作已纳入区县、街道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2.建立由市科委统筹指导、各区县科委和市科委相关直属单位具体落实、街道(乡镇)和社区(村)配合实施的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同时成立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
  3.建立一支运行社区科普体验厅的工作队伍。包括专家和市科委、区县科委、市科委相关直属单位、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等相关单位的科普志愿者;
  4.建立健全社区科普体验厅工作人员管理、培训、开放、维护、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申报要求
  (一)各区县推荐符合申报标准的社区数量不限。
  (二)市、区(县)科委分别建立经费扶持机制。各区县按照市科委资助额度,配套不低于1:1比例的资金。
  (三)申报方案应包括体验厅整体设计思路、室内科技成果互动展示项目的样式形态和用途、建设技术路线、详细经费预算、配套经费来源及额度、体验厅内外设计效果图、体验厅标识位置示意图、年度科普活动计划等。
  (四)参考2015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方案撰写要求(附件),调研制定申报方案,并将申报方案于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以下邮箱。
  (五)市科委拟定于10月下旬听取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方案的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市科委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北京市社区科普体验厅建设方案撰写要求.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联 系 人:杨洋
  联系电话:69252567  
  邮政编码:100026
  电子邮箱:daxingkew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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