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提示
各高新技术企业:
恭喜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请珍惜荣誉。资质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您享有以下权利:
1、按照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参加市科委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
3、按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对部分费用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实行加计扣除;
4、到科技局备案后直接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政策;
5、按照新区促进科技发展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贷款贴息、专利补贴等项目申报;
6、享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数据服务平台的期刊、论文免费检索下载服务;
除此之外,您还需履行以下义务:
1、每年汇算清缴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2、每年4月向北京市科委备案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信息;
3、每年不定期接受由北京市科委、财政局、国地税等部门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抽查;
4、每季度登录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统计服务平台完成周期信息上报;
5、3年期满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6年期满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
备注:上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由北京市科委、财政局、国税、地税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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