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170号)的要求,市科委将择优向科技部火炬中心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应是我市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尚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化的企业,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完成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方可申报。

  二、申报企业需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网上填报,并提交《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以网上申报系统生成PDF文件打印为准)及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三、我市2014年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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