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区县经信委(发改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开展2014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抓紧项目申报工作,要求推荐项目具备评审条件并符合《2013年支持北京市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指南》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本批项目重点支持采取后补贴和贴息方式的产业项目,重点向节能减排、清洁生产以及市委市政府批示和支撑我委重点工作的项目倾斜,要求项目完成一定进度,能合理有效看出实施效果。

2、本批项目原则上要求区县推荐,区县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将项目推荐函报送至委相关产业处室,报送时间截止至2014年2月28日(周五)下班前,市领导批示项目除外。

3、专业处经审核汇总到规划处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14日(周五)下班前,并要求经处长和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4、本批项目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对尚未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项目将不予受理,项目推荐表应从系统直接导出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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