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成华区关于加快培育市场 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都市 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 干政策》部分条款申报的通知
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成华区关于加快培育市场 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都市 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 干政策》部分条款申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促进中心): 根据《成华区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政策》(成华委发〔2020〕20 号,以下简称 20 号政策)、《成 都市成华区大力实施建圈强链做优做强都市工业若干政策》(成华 府发〔2022〕1 号,以下简称都市工业政策)要求,现就组织政策 部分条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 年 11 月 08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款
(一)20 号政策 第二十条 支持企业创建公共技术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细则见附件 1。
(二)都市工业政策 第十四条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第十七条 支 持参与标准制定;第十八条 支持管理体系建设;第十九条 支持企 业提质发展;第二十三条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 年壮大贷贴息 申报),申报细则见附件 1。
三、申报企业条件 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成华区内,申报都市工业政策的 企业统计关系应在成华区内;
(二)在成华区内存续期不低于 10 年(申报都市工业政策企 业为 15 年)或达到相关协议约定年限,在期限内迁出成华区的需 全部退回所享受的扶持奖励资金。
(三)诚信合法经营,近两年(2021 年 11 月至今)无重大安 全责任事故或环保责任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单笔罚款 5 万元以上 行政处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申报都市工业政策企业应为都市工业(以智能终端为主体的数 字通信产业,以机器人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产业,以工业软件为基础、 以云研发设计云制造为场景、以工业互联网产业平台为抓手的工业 互联网产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主营业务在《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内,该分类表见国家统计局网站页面http://www.stats.gov.cn/xxgk/tjbz/gjtjbz/201904/t20190418_1758936.ht ml)和专业运营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细则准备申报 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鲜章。资 料不全、不清晰的不接受补充或替换。申报材料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前报送至属地街道办(管委会)。
(二)属地初审。各街道办(管委会)查验核定申报企业是否 符合申报条件、有无安全环保事故、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或存在经营 异常等,确定推荐的在《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见附件 3) 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区领导兼职的部门经分管领 导)审签盖章后于 11 月 30 日前报送我局,附申报企业汇总表(见 附件 5)。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区内企业,组织动员企 业积极申报,同时要求申报企业应按照细则完整据实提供申报材 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请各单位严把审核关,确保获得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齐 全、真实、有效。
附件:1.政策申报流程
2.20 号政策及都市工业政策部分条款细则
3.成华区财政扶持奖励审批表
4.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书面声明 5.申报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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